发改委30日发布《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自今年9月25日起: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由0.8分/kwh提高至1.5分/kwh;2)脱硝电价从0.8分/kwh上调到1分/kwh;3)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0.2分/kwh的电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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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直接减少火电净利约200亿(或16%),火电间利润调整约100亿。此次电价调整重在“促环保”,且终端电价不动,全部通过调整上网电价实现,分两部分:
1)提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直接降低火电上网电价约300亿元(含税),即火电一年净利减少约200亿元。按照2013年盈利(全年净利约1200亿)测算,净利减少16%。具体来说,我国一年用电量约5万亿kwh,约85%电量(扣除居民和农业用电)的可再生能源电价提升0.7分/kwh,共计增加300亿电费(含税);若由火电来承担,则需上网电价平均下调0.75分/kwh(或1.8%)。
2)提升脱硝电价,增加除尘电价,将推动不同火电间,上网电价调节约160亿元(含税),即火电净利相互调节约100亿元。
具体来说,我国一年火电发电量约4万亿kwh,假设全部脱硝和除尘达标;脱硝、除尘电价提升,将累计调节火电上网电价1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