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958万吨。预计到2015年,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增加到1202.9万吨,日均3.30万吨。
如何将日益增加的城市生活垃圾变废为宝,解决环境问题?辽宁省政协委员耿军建议,可以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三年后我省城镇生活垃圾预计年产生1202.9万吨
耿军在建议中引用了一组数据,目前我国的垃圾总堆放量已达70多亿吨,且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全国287座大中小城市中,有2/3左右的城市被垃圾围城。垃圾处理已成为我国继能源、交通、工业“三废”之后的又一重大难题。
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958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630.24万吨,其中建制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70.88%,县(市) 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0.37%。
预计到2015年,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增加到1202.9万吨,日均3.30万吨。
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堆肥、填埋等垃圾处理方式,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同时极易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因此,处理好生活垃圾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耿军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具有明显的优势。余热发电并供热,可将其资源利用最大化,使其变废为宝,成为“城市矿藏”,实现循环开发利用。焚烧后无法利用的炉渣经填埋后,不会引发二次污染。资料显示,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可减重70%至80%,减容90%。
我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大连
耿军建议,应制定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垃圾焚烧发电的工艺选择、处置规模、设施选址及空间布局、服务范围等。同时完善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扶持政策。
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我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垃圾发电目前具有较高的“门槛”,迫切需要按市场化运作。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将大连、锦州、营口三个市作为试点,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前期建设工作。同时,我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大连,大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截至去年12月,项目建筑结构已经接近尾声,该项目投资9亿元,占地7.34万平方米。
辽宁省将统筹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建设, 编制《全省垃圾发电规划方案》。方案制定将综合考虑北方严寒地区特点,向周边城镇供热,实现垃圾处理、发电和供热一体化的目标。
同时,我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强化准入和运行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确保环境安全。
生活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
目前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三种形式
焚烧发电堆肥卫生填埋
垃圾焚烧余热可发电并供热,垃圾焚烧发电既不占用耕地, 还可以减少原生垃圾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无害化处理彻底。通过对烟气进行净化,达到环保部门的处理标准再排放,减少了垃圾对周边空气的污染,消除了沼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垃圾填埋需要占用耕地,并且难以重复利用,易造成二次污染。
垃圾堆肥处理宜分步实施,而我国的垃圾分类尚处于混收状态,难以满足堆肥发酵过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