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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电价结构 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2015-12-31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68次

12月30日从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通知规定,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通知还提出,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电力消费主要以第二产业为主,其中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建材四个行业为电力消耗的主要行业,四大高耗能产业电力的消费量,约占整个电力消费量的40%。因此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调低,将有利于下游金属加工厂成本降低,如铝加工等相关企业将明显受益。另外,可再生能源电价征收标准提高,将有利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资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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