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72.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1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72.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525200
联系电话:0668-6882717 66629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72.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村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村,项目光伏厂区及局部道路占地 206667平方米,项目属于渔光互补项目,年均发电量为 9965.97万千瓦时。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支架、光伏组件安装、1箱变施工及安装、35千伏电缆敷设等。项目光伏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整个发电系统由地面光伏光伏组成,共布置174552块550wp国产单晶硅光伏组件,规划装机容量为72.6兆瓦,采用300千瓦的组串式逆变器及相应容量的箱式变压器,通过串、并联后组成28个光伏发电单元,28个光伏发电单元分为3组,每组经1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至光伏场区外新建的 ”220千伏升压站。 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一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定期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地方进行洒水;施工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在靠近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二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能力为16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中表 l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三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各,并加强对设各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在施工地块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选择合适的行车路线,避开环境保护目标。(四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2.废水: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各产生的低频噪声。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光伏组件。废弃光伏组件不含蓄电池,属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石鼓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