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三峡能源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投资决策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交易方式收购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并承接股东借款等有关债务,预计股权收购价格不超过5031.792万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220.852万元。相关工作按照股权收购有关事项的方案执行。
审议通过《关于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在完成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收购的前提下,同意投资建设辽宁营口燃气联合循环调峰发电项目,动态总投资不超过23.96亿元,资本金按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