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永泰能源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内部管控、提高管理效率,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管理机构进行部分调整:撤销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电力采购销售中心、对外联络部、内控管理部,成立投资发展部、内控法务部、采购中心、销售中心。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经营管理部、内控法务部、证券事务部、融资管理部、投资发展部、采购中心、销售中心共十三个部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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