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电投绿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和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和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完成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和春,男,1965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长春光机所二室助理研究员,长春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副主任,长春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吉林春惠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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