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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99MW分散式风电项目启动优选!

2025-12-25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85次

12月2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内容指出,根据各地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2025年拟在4个旗县分别布局实施4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9.9万千瓦,其中察右中旗3万千瓦、察右后旗2万千瓦、兴和县3万千瓦、化德县1.9万千瓦。

申报企业要求指出,申报主体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方式明确牵头企业,且牵头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51%。

项目申报要求指出,每个项目择优确定1个投资主体,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

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内能源法改字〔2025〕83号)等文件精神,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各地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2025年拟在4个旗县分别布局实施4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9.9万千瓦,其中察右中旗3万千瓦、察右后旗2万千瓦、兴和县3万千瓦、化德县1.9万千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存续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风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能力。

2.申报主体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方式明确牵头企业,且牵头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51%。

3.申报企业(含联合体各成员,下同)“信用中国”(.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择优确定1个投资主体,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

2.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

3.申报企业应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建设方案,明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电站建设方案等内容;明确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等。

4.按照申报要求,提供优选项目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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