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公示》。

根据公示,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东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75km²,风电场场址水深在34m~42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约29.8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建设28台18MW的固定式风电机组。该项目投资额585438万元,总工期计划为11个月。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26.600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27年。
该项目与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共建共用海上升压站、送出海底电缆、海缆登陆点,海上升压站与送出海底电缆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核准立项建设。
此前,该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明阳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并取得用海预审意见,论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建设26台18.8MW和1台16.6MW固定式风电机组。现因风机机型改变,平面布置重新布置,因此重新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明阳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原建设单位为汕尾明阳瑞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并将项目名称更改为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企查查显示,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中海油(广东)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1.00%)、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36.50%)、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50%)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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