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厅获悉,在7月7日举行的第18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四川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金昌市签署 “甘肃省金昌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BOT投资特许经营权协议”,该公司将投资4.725亿元,在金昌市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金昌垃圾发电项目总处置规模1050吨/日,建成后将成为甘肃省首座采用炉排炉技术实施垃圾焚烧发电的示范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处理垃圾38.3万吨,年发电量近1亿千瓦时,满足金昌市20余万人的生活用电,相当于每年节约标煤7.6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00多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万吨。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四川海诺尔环保产业集团。金昌垃圾发电项目是海诺尔集团继四川内江、广西钦州、四川崇州之后的第四座垃圾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