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调整《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部分项目的公示。
为统筹推进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和实际情况,对《规划》及时进行调整。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并商省生态环境厅,拟调出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寿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个项目,新增宁德市中心城区环卫综合处置项目(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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