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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批准、挂牌,新能源公司股权“1元甩”!

2026-09-28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47次

2026年9月15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披露,能化电投柘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电投柘城”)100%股权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1元,保证金30万元。转让方为河南能化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标的企业:成立三年,资产总额为0

根据挂牌信息,能化电投柘城成立于2022年7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伟奇,经济类型为国有控股企业,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规模为微型。经营范围涵盖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等。从年报数据来看,截至2025年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0万元,参保人数为0人。

转让方背景:国家电投与河南能源集团联合持股

转让方河南能化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其股权结构中,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60%,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持股30%,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该公司的成立,是河南能源集团这家传统煤化工企业向新能源领域转型的布局之一。

产权转让行为:国家电投批准

本次产权转让已履行相关决策与批准程序。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为股东(大)会决议。产权转让行为的国资监管机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批准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批准文件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20次董事长专题会纪要》,批准文号为国家电投河南纪要〔2025〕248号。

“1元甩”背后的约束条件

1元的转让底价并非“无代价”。挂牌公告中披露了多项对受让方的约束条件:

一是出资义务承继。标的企业股东尚未实缴出资,本次转让的10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

二是实际控制权转移。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电投集团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须在股权变更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名称工商变更,不再使用“电投”字号。

三是前期费用支付。受让方被确定后,需向转让方支付项目前期费用312万元。

四是已有协议承继。受让方须承继标的企业在挂牌前已签订的所有协议及合同,包括与国电投河南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能化电投柘城100MW风电场项目灵活性改造指标使用协议》等。

在建项目:100MW风电场尚在推进

公开信息显示,能化电投柘城对应的风电项目尚处于建设推进阶段。据河南省林业局2026年6月30日发布的行政许可信息,能化电投柘城100MW风电场项目(重新办理) 获批使用柘城县慈圣镇、远襄镇部分集体林地1.2328公顷,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此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于2026年5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指出因选址位置发生重大调整,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

另据商丘市政府2026年9月发布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复能化电投柘城10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早前的环评报告,该风电场项目总投资约6.94亿元,建设地点涉及柘城县伯岗镇、远襄镇、申桥乡等多个乡镇。

对于转让方而言,这是一次按程序推进的国有资产处置,也是一次从项目公司层面“退身”的决策。对于潜在受让方而言,1元的底价背后,是实缴出资义务、312万元前期费用、100MW风电场项目协议承继,以及“电投”字号剥离等一系列现实责任。1元转让的标的,最终能否顺利摘牌、项目能否如期并网,仍有待交易结果和项目进展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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