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建设江陵电厂二期项目的公告。为提升公司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助力公司相关项目协同发展,夯实公司作为“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平台”战略定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陵发电公司)拟在江陵县投资建设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项目(以下简称江陵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4.65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即10.93亿元。项目资本金由公司对江陵发电公司出资解决,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江陵二期项目位于荆州市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本项目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装置,设计年发电量59.4亿kWh,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4.65亿元,目前尚在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供电范围为湖北电网,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本项目经初步测算,投资收益满足公司投资要求,项目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