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淮河能源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省国资委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5〕158号),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5月8日,淮河能源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省国资委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5〕158号),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