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华能雄飞(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就其子公司桦海(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曾用名“桦海(太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相关经济行为进行风险提示。
声明指出,自2024年7月以来,有人假借华能雄飞名义,以桦海公司为主体对外实施了相关经济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桦海公司开展签署合同、资金往来等经济行为,均须与华能雄飞核实确认,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桦海公司及华能雄飞无关。
华能雄飞提醒各合作单位及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审慎核查交易主体与授权文件,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保留对冒用其名义、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6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