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神华公告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为积极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响应广大股东诉求,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了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即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2025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849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2.660元/股;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为人民币54,218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2.729 元/股。于2025 年12月31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03百万元。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0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
2025年,本公司已完成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人民币19,471百万元(含税),加上董事会建议派发的2025年度末期股息人民币22,340百万元(含税),预计本公司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股息总额将达41,811百万元(含税),为2025年度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77.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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